佳木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51次全体会议,校长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孟上九主持会议。本次会议应到会委员29人,实到会29人,到会委员总数超过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,符合有关规定。
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表决,会议决定授予毕业博士研究生刘士斌工学博士学位;授予毕业博士研究生吴江、冯澜、刘宏伟、迟宝进、杜欣娜、周海瑞等6人医学博士学位。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,授予博士学位实行异议期制度,异议期三个月,时间从2020年6月17日开始到2020年9月17日结束,异议期内无异议者,其博士学位授予的时间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为了严肃学位授予纪律,提高学位授予质量,学位授予名单于6月17日在网上公示,公开接受师生监督。
佳木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
二○二〇年六月十七日